主页 / 商店条例

网上商店的条款和条件

www.poseidon360.pl/sklep

§ 1

总则

  1. 该条例规定了签订和终止产品销售协议的条款和条件、投诉程序,以及www.poseidon360.pl/sklep 商店以电子方式提供服务的类型和范围、提供这些服务的规则,以及签订和终止以电子方式提供服务协议的条款和条件。
  2. www.poseidon360.pl/sklep商店根据本条款和条件中规定的条款和条件运营。
  3. 每位客户一旦开始使用www.poseidon360.pl/sklep商店的电子服务,即有义务遵守这些规定。
  4. W sprawach nieuregulowanych w niniejszym Regulaminie mają zastosowanie przepisy: 
    • 2002 年 7 月 18 日的《提供电子服务法》、
    • 2014 年 5 月 30 日的《消费者权利法》、
    • 2016 年 9 月 23 日《消费者争议庭外解决法》、
    • 1964 年 4 月 23 日的《民法》。 以及波兰法律的其他相关规定。

§ 2

议事规则》中的定义

  1. 订购单– 网站 www.poseidon360.pl/sklep 上提供的订购表格。
  2. 客户– 打算或已经与卖方签订销售合同的客户。
  3. 企业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的组织单位,法律赋予其法律行为能力,以自己的名义从事商业或专业活动。
  4. 消费者权利 下的企业 – 独资经营者,其采购与其业务直接相关,但与专业性质无关。
  5. 产品PRODUCT)- 商店中提供的可移动物品,是客户与卖方之间销售合同的标的物。
  6. 消费者– 与商人进行合法交易的自然人,交易与其商业或职业活动无直接关系。
  7. REGULATIONS– 商店的规章制度。
  8. SHOP– 服务提供商在 www.poseidon360.pl/sklep 上运营的在线商店。
  9. 销售商服务提供商– RCEPAY Spółka z ograniczoną odpowiedzialnością,注册地址为华沙 02-972 Warsaw, ul. Herbu Janina 5 号,登记在国家法院登记处的企业家登记册中,由米区法院保管。 st. 华沙,国家法院登记处第十三商事庭,KRS 编号 0000799102,NIP 7010940027,REGON 384104377,股本 555,000 兹罗提,全部缴清。
  10. 协议 – 客户与卖方通过商店签订的产品销售合同或服务合同。
  11. 服务 – 特别是商店中提供的软件,以 SaaS 模式(软件即服务)交付给客户,即 在付费使用软件一段时间的基础上,采用订阅模式。
  12. 订单– 客户的意愿声明,构成与卖方签订产品销售协议的要约。
  13. 价格 – 客户有义务为产品和/或服务向卖方支付的以货币单位表示的价值。

§ 3

有关产品及其订购的信息

  1. www.poseidon360.pl/sklep 通过互联网销售产品和服务。
  2. 商店网站上的信息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要约。 下订单时,客户表示愿意按照产品描述中的条款和条件购买特定产品。
  3. 商店提供的产品是新产品,符合合同规定,并已合法进入波兰市场。
  4. 商店网站上显示的产品价格以波兰兹罗提 (PLN) 为单位,包含所有组件。 商店网站上的价格可能以净价表示,商店每次都会告知净价。 价格不包括运费。
  5. 可通过网站使用订购表(www.poseidon360.pl/sklep) 全年 24 小时订购。
  6. 客户在商店下订单的条件之一是在下订单时阅读并接受条款和条件。

§ 4

签订销售合同

  1. 为了签订销售协议,客户必须根据条款和条件第 3 条第 5 和第 6 款,通过卖方提供的方式下达订单。
  2. 订单下达后,卖方立即确认收货。
  3. 本段第 2 点所述的订单接受确认书对客户的订单具有约束力。 通过电子邮件确认收到订单。
  4. 确认收到订单的内容包括
    • 确认骑士团的所有基本要素、
    • 退出表格、
    • 本条款和条件,包括有关撤销权的说明。
  5. 一旦客户收到本段第 4 点所述的电子邮件,客户与卖方之间即签订了销售合同。
  6. 每份销售合同都将通过随产品附带的购买凭证进行确认。

§ 5

付费服务订单 – 订阅

  1. 网站上提供的有关付费服务的信息构成服务提供商向用户提供服务的合同要约。
  2. 用户可以每周 7 天、每天 24 小时通过网站接受服务提供商的报价。
  3. 在签订付费服务合同之前,用户可通过网站了解所选服务的价格和详细范围。
  4. 接受服务提供商提供的付费服务的方式是付款或注册支付卡,以处理所选服务套餐产生的经常性付款。 在填写表格时,用户有机会阅读条款和条件,并在表格中相应的方框内打勾表示接受。
  5. 在签订提供付费服务的合同之前,用户可在服务订购单上的相应方框内打勾,同意在退出期结束前开始提供服务。
  6. 根据用户的要求,服务提供商应向用户下订单时提供的电子邮件地址发送所订购付费服务的发票。
  7. 付款后,用户可立即使用所购买的服务。

§ 6

付款方式

  1. 商家可通过电子支付系统支付产品和服务费用。
  2. 客户在订单处理前付款。 通过电子支付系统,您可以使用信用卡支付、从选定的波兰银行进行快速转账,或在完成订单时使用其他支付方式。
  3. 订购付款只能使用可处理定期付款的支付卡。
  4. 产品只有在付款后才能发货。
  5. 订购费和附加付费服务将在每个账单期(一个月或其倍数)开始时自动收取。
  6. 只有在付款处理完毕后,方可使用作为订购服务一部分的软件。

§ 7

产品的成本、时间和交付方式

  1. 由客户支付的产品交付费用在订购过程中确定。
  2. 产品的交付时间包括完成产品所需的时间和承运人交付产品所需的时间:
    • 产品的完工时间最长为 5 个工作日(在产品无货的情况下,卖方将通知客户延长完工时间)、
    • 承运人可移动的货物应在承运人宣布的期限内交付,即 发货后最多 3 个工作日(仅工作日送货,周六、周日和公共节假日除外)。
  3. 在本商店购买的产品仅通过波兰邮政或快递公司在波兰境内发货。 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商定不同的交付方式。

§ 8

产品投诉

产品与合同不符的索赔。

  1. 2014 年 5 月 30 日颁布的《消费者权利法》规定了卖方因产品与合同不符而对作为消费者的客户承担责任的依据和范围、
  2. 1964 年 4 月 23 日颁布的《民法典》规定了卖方对作为企业主的客户承担担保责任的依据和范围、
  3. 除非卖方或代表卖方行事的人员规定的产品有效期更长,否则卖方应就产品与交付产品时存在的合同不符的任何情况向作为消费者的客户负责,并在该时间起两年内披露、
  4. 有关产品与合同不符的通知和相应的要求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reklamacja@poseidon360.pl或致函RCEPAY Sp. z o.o., ul. Herbu Janina 5, 02-972 Warsaw.
  5. 在上述书面或电子信息中,应尽可能多地提供与投诉对象有关的信息和情况,特别是违规行为的性质和日期以及详细联系信息。 所提供的信息将使卖方更方便快捷地处理投诉、
  6. 为了评估产品的违规和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情况,消费者有义务向卖方提供产品,卖方有义务收取产品,费用由消费者承担、
  7. 卖方应立即回复客户的请求,但不得迟于投诉后 14 天内、
  8. 如果客户是消费者,在接到投诉通知后 14 天内未对投诉进行处理,则等同于接受投诉、
  9. 对于作为消费者的客户提出的合理投诉,卖方应:
    • 包括修理或更换以及重新向客户交付产品的费用、
    • 应降低产品价格(降低的价格必须是符合要求的产品价格与不符合要求的产品价格之比),并最迟在收到消费者的降价声明后14天内将降价的价值退还给消费者、
    • 如果消费者取消订单,卖方应在收到退货或退货证明之日起14天内将产品价款退还给消费者。 如果撤销合同,消费者应立即将货物退还给卖方,费用由卖方承担、
  10. 对投诉的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或其他持久媒介(如电子邮件或短信)提供。

§ 9

撤回权

  1. 在撤消合同的情况下,销售合同应被视为未订立,消费者有义务立即将产品退还给卖方或交给卖方授权接收产品的人,但不得迟于其撤消合同之日起14天,除非卖方提出自行领取产品。 在截止日期前寄回产品即可。
  2. 在不违反本段第 10 点规定的情况下,已签订远程合同的客户(同时也是消费者)可在 14 天内提交适当声明,不说明理由而撤销合同。
  3. 如果退出销售合同,应将产品退回至以下地址:RCEPAY Sp. z o.o., ul. Herbu Janina 5, 02-972 Warsaw.
  4. 除非卖方未将行使撤回权的方式和时间通知消费者或§ 10中提及的实体,且未向消费者提供撤回表格范本,否则消费者应对因使用产品超出确定产品性质、特征和功能所必需的范围而导致的产品价值缩减承担责任。 为了确定产品的性质、特征和功能,消费者只能以在固定商店中的同样方式处理和检查产品。
  5. 在遵守本款第6和第8点的前提下,卖方应使用消费者使用的相同付款方式偿还产品价值和交付费用,除非消费者明确同意采用不会给消费者造成任何费用的不同偿还方式。 根据本款第 7 点的规定,退货应立即进行,最迟应在卖方收到卖方退出销售协议的通知后 14 天内进行。
  6. 如果消费者选择的交货方式不是本店提供的最便宜的普通交货方式,则卖方没有义务补偿消费者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
  7. 如果卖方未主动向消费者收取产品,则卖方可扣留从消费者处收到的付款,直至收到退货或提供退货证明(以先发生者为准)。
  8. 消费者根据本款第 1 点撤销销售合同,只需承担将产品退回卖方的费用。
  9. 消费者可撤销合同的十四天期限应从消费者(或其指定的承运人以外的第三人)占有产品之日起计算,卖方在履行合同时交付产品,并有义务转让其所有权。
  10. 在销售合同的情况下,消费者不享有撤销远程合同的权利,特别是在履行合同的标的是非预制产品,按照消费者的规格生产或满足其个人需求的情况下。
  11. 如果合同另一方未能在严格规定的期限内履行其义务,卖方和客户均有权撤销销售合同。

§ 10

电子服务的类型和范围

  1. 服务提供商通过商店提供电子服务,如签订产品销售合同。
  2. 向商店内的服务接收方提供电子服务应遵守本条款和条件中规定的条款和条件。
  3. 服务提供商有权在 “商店 “网站上发布广告内容。 这些内容是 “商店 “及其材料的组成部分。

§ 11

提供和签订电子服务合同的条款和条件

  1. 服务提供商免费提供《条例》第 9.1 条规定的电子服务。
  2. 提供电子服务(包括在商店下订单)的合同有明确的期限,一旦下订单或客户停止下订单,合同即终止。
  3. 与服务提供商使用的信息和通信技术系统协同工作所需的技术要求:
    • 一台可上网的电脑(或移动设备)、
    • 访问电子邮件、
    • 网络浏览器、
    • 在网络浏览器中启用 Cookie 和 Javascript。
  4. 客户在使用 “商店 “时有义务遵守法律和礼仪,并充分尊重第三方的个人权利和知识产权。
  5. 客户有义务输入与事实相符的数据。
  6. 禁止接收者提供非法内容。

§ 12

与提供电子服务有关的投诉

  1. 有关通过商店提供电子服务的投诉,客户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reklamacje@poseidon360.pl.
  2. 在上述电子邮件中,请尽可能多地提供有关投诉对象的信息和情况,特别是违规行为的性质和日期以及您的详细联系方式。 所提供的信息将使服务提供商更方便快捷地处理投诉。
  3. 服务提供商应立即处理投诉,最迟不得超过投诉后 14 天。
  4. 服务提供商对投诉的答复应发送至客户在投诉通知中指定的电子邮件地址,或以客户指定的任何其他方式发送。

§ 13

最后条款

  1. 通过商店签订的合同均依据波兰法律。
  2. 如果本条款和条件的任何部分与适用法律不一致,则应适用波兰法律的相关规定,以替代受到质疑的规定。
  3. 对于 “本商店 “与消费者之间因销售协议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将首先通过协商解决,以期友好地解决争议,同时考虑到《消费者争议庭外和解法》。 但是,如果无法做到这一点,或任何一方对此不满意,则应根据本款第 4 条由普通主管法院解决争议。
  4. 根据 1964 年 11 月 17 日颁布的《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服务提供商与同时也是消费者的客户(Client)之间发生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主管法院审理。
  5. 身为消费者的客户还有权使用庭外争议解决方式,尤其是在投诉程序结束后提交调解申请或将案件提交仲裁庭审理的申请(申请表可在http://www.uokik.gov.pl/download.php?plik=6223 网站下载)。 在 Voivodship 贸易监察局运作的常设消费者仲裁法院名单可在以下网址查阅: http://www.uokik.gov.pl/wazne_adresy.php#faq596。消费者还可以向县(市)消费者监察员或法定任务包括消费者保护的社会组织寻求免费援助。 申诉程序后的庭外和解是免费的。
  6. 为了友好地解决争议,消费者尤其可以通过 ODR(在线争议解决)平台提交投诉,网址是http://ec.europa.eu/consumers/odr/.
  7. 使用www.lexlab.pl/generator-regulaminu网站上的自动生成器生成的文件
  8. 该条例于 2024 年 3 月 1 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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